
政工科
刘美香 内勤 15849612352 662352
侦监科
郭大庆 科长 7860451 13488592169 668008
张达成 内勤 13948165859 668066
公诉科
特古斯 科长 7860452 13847962255 668009
程浩然 内勤 13948768744 660079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上午九时,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院对李玉芬、王晓燕非法庭审,公诉人特古斯当庭诬陷李玉芬和王晓燕。李静林和另一位律师依照国家《宪法》、《刑法》将特古斯等驳的体无完肤。特古斯被责问的前言不答后语,非常尴尬。
李静林律师指出检方指控我的当事人无事实依据。这时特古斯恼羞成怒,大声斥责李律师说:“你是法轮功的保护伞”,并多次打断、阻止两位律师的辩护。李律师不卑不亢的告诉特古斯说:我是依照《宪法》、《律师法》在为我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这时特古斯气急败坏的说:“我要找你的主管单位、上级,反映你的情况”等话要挟李律师。
事后,特古斯不仅不听真相,还伙同左旗检察院恶人把北京的两位律师诬告到赤峰市检察院和北京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后来,枉判法轮功学员李玉芬、王晓燕各四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内蒙古巴林右旗法轮功学员赵桂荣、林西县法轮功学员王建霞被巴林右旗恶警绑架,其家人聘请了李静林等两位律师为她俩做无罪辩护。
巴林左旗检察院特古斯等与巴林右旗检察院互相串通,不准李静林律师为王建霞做无罪辩护,并撵走了李静林。结果,巴林右旗检察院、法院无视法律,执法犯法,枉判赵桂荣七年、枉判王建霞四年。
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贾彬近半年,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六日非法开庭,图谋进一步非法关押迫害。家属请的律师为贾彬做无罪辩护。法庭于六月六日上午11点多钟无果休庭。
当天派出所、看守所数十名警察被安插在法庭内外,如临大敌。就连法院外的侧面都安插人员给周围走动的人照相,巴林左旗法警更是对着旁听人员反覆照相,用心险恶。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宋海龙、李宏柱、高树军到庭参与迫害。
上午8点左右,法院门前已集聚了许多人,其中包括贾彬的亲属和所在村的村长、书记等、及众亲友。进入法庭时,法院违约无视自己六月四日贴出的《公告》,将进庭旁听的人限制在20人,许多人拿着身份证却被剥夺旁听权利。旁听人员进庭时被强行搜身、用仪器在身上探测。
当庭的审判长是刘景林、审判员蒙根、公诉人特古斯,他们给贾彬强加所谓利用什么什么“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把从贾彬家掠夺的法轮大法书籍、多种物品及现金作为所谓的“犯罪证据”,图谋对贾彬判刑迫害。贾彬的家人为其聘请的律师依法为贾彬做了无罪辩护。
巴林左旗检察院特古斯已经是第三次作为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公诉人,这一次他在法庭上依然非常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