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王安平自述十二年来所遭受的部份被迫害经历: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的迫害开始后,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访,回来后,我所在单位梅河口矿务局矿党委非法办转化学习班,逼迫我写“三书”(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悔过书等),并威胁说不写不让上班,我坚持不写,在此期间梅河口市公安局国保科科长齐贵方带队把我绑架到梅河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让我交出“七。二零”我地区去北京上访名单,并威胁我,不交出名单要劳教我。我没交,并趁机走脱,从此我和妻子被迫流离失所。
大约在九九年九月,我再次和同修进京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梅河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齐贵方和梅河口煤矿公安分局一起去了四、五辆警车,在晚上大约九点左右,大约有十多人,手提木棍,气势汹汹的突然闯进我所在住处,把我和我妻子铐在一起,秘密拘禁在北京某宾馆里,梅河口煤矿公安分局郭海波等四人看守。第二天直接把我们非法关押在梅河口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