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四岁,永清县人,2006年1月调到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任局长。2009年8月升任大厂县中共政法委书记。
郝克农在任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非法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利用职权大肆敛财。2006年初,法轮功学员李德军遭香河公安局恶警非法绑架,其妻子刘淑英,二女儿及高天颂等部份法轮功学员去香河公安局、回族自治县政府讲明真相,营救亲人,郝克农认为韩文华(原公安局副局长、主管政保工作)办事不力,停了他的职,然后授意当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的乔玉春(主管刑侦工作,已遭恶报)及马岩、黄勇等恶警对这些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抄家、勒索钱财,办洗脑班进行精神迫害。并对刘淑英、高天颂、李得军、杨金龙4人非法判刑,分别是12年、11年、9年、2年。并对于金印、杨守斌、贾翠荣、高淑玲、隋景荣、陈德兰、杨淑芳、张振敏、郭兰芬、朱凤成、李长宏11人非法劳教,除于金印和高淑玲非法劳教1年,其余都是2年。还对14人进行非法洗脑迫害。
2007年末,郝克农又勾结河北大厂县610人员,授意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李文明、宋淑芬非法绑架到廊坊市洗脑班迫害。2008年1月下旬,郝克农授意大厂县派出所马岩、黄勇,邵府乡派出所李志伟等恶警将法轮功学员郭大会、牛连江、于景华、刘秀香、白学武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关押迫害,并对这些人非法抄家,掠夺私人财产:电脑、大法书籍等。敲诈牛连江、于景华、刘秀香家人钱财每人两万元,敲诈白学武家人三万元,并且不给任何手续。
2008年邪党奥运期间,郝克农教唆手下恶警,伙同大厂县610人员先后将法轮功学员郭大会、牛连江、于景华、周玉芬、韩秀荣、郭大静、杨立军、白学武等人绑架到廊坊洗脑班迫害。同时对全县法轮功学员每天非法监控,或由工作单位、村委会、街道工作人员到家中非法骚扰。
郝克农藉迫害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升迁建立“政绩”,利用职权疯狂敛财。在他儿子结婚前夕,放出口风,公安系统的职位要大调动,然后看谁给他送的贺礼多,就给其安排重要职位。恶警李志新(原大厂县看守所所长)、李士松、马岩等都因向郝克农行贿而得到升职。据说仅恶警李志新一人就送出贺礼二、三十万元。郝克农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卖官之事在大厂县公安系统和大厂县群众中几乎人人皆知、臭名昭著。
2009年8月郝克农升迁大厂县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