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密山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有的被勒索钱财后放回家,有的被非法劳教,其中四名学员依法进行复议,但鸡西市政府复议办公室走过场、不作为,执法犯法,协助密山公安局造假,维持鸡西市劳教委的错误决定。
鸡西市复议办公室在2011年4月12日作出维持劳教委的决定后,14日通知家属及律师,部份家属对鸡西市政府复议办的错误决定深感惊讶:当家属和律师到劳教所办理有关委托手续时,这其中有三人在被迫害中不知为何又突然放弃了继续上诉的权利,只有一个叫赵丽的能坚持上诉。
整理好的上诉材料于5月7日送到鸡冠区法院,行政庭庭长李长刚推三阻四的很不愿意接这个案子,并且说:法轮功的案子是不接的,不受理。律师回答说:「法轮功被冤枉的案子你不接不受理,那么给法轮功学员判刑的案子你怎么就接了呢?!」最后李长刚勉强的说:「先把材料放这儿吧!等我们研究研究再答复你们」。
在以后的日子里,家属和律师三天两头的去追问立案的情况,可李长刚却又推说:「上边说了对待法轮功要三不:法院不介入、媒体不宣传、上访不接待,明天又推说要不你们到中院去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