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64206
中文姓名:
李祯祥
姓名拼音:
Li Zhenxi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鸡西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李祯祥:2881912
迫害事实:
中级法院行政庭长。

黑龙江省密山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有的被勒索钱财后放回家,有的被非法劳教,其中四名学员依法进行复议,但鸡西市政府复议办公室走过场、不作为,执法犯法,协助密山公安局造假,维持鸡西市劳教委的错误决定。

鸡西市复议办公室在2011年4月12日作出维持劳教委的决定后,14日通知家属及律师,部份家属对鸡西市政府复议办的错误决定深感惊讶:当家属和律师到劳教所办理有关委托手续时,这其中有三人在被迫害中不知为何又突然放弃了继续上诉的权利,只有一个叫赵丽的能坚持上诉。

整理好的上诉材料于5月7日送到鸡冠区法院,行政庭庭长李长刚推三阻四的很不愿意接这个案子,最后李长刚勉强的说:「先把材料放这儿吧!等我们研究研究再答复你们」。

在以后的日子里,家属和律师三天两头的去追问立案的情况,可李长刚却又推说:「上边说了对待法轮功要三不:法院不介入、媒体不宣传、上访不接待,明天又推说要不你们到中院去告吧。」

到中院找到行政庭庭长李祯祥,他却说:你这个律师这么大岁数了,在现在的法律面前,你应该审时度势别给法轮功喊冤打官司了吧?回答说:「我想你们早就应该看明白这个事了,谁要迫害了炼法轮功的人,就是给自己找麻烦早晚是病,这法轮功一定会平反的,谁迫害这法轮功,天理不容啊!不是很多人都遭报应了吗!」李祯祥心知肚明地说:「此案需要请示一下高院,等高院有了答复再通知你们。」直到家属们多次催促、仍无音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状告无门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26/黑龙江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状告无门-24296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