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064224
中文姓名:
程耀伟
姓名拼音:
Cheng Yao wě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西张庄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河北省秦皇岛市西张庄劳教所犯人,河北卢龙县拘留所恶警非法关押和殴打法轮功学员,程耀伟参与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河北省秦皇岛市西张庄劳教所恶警唆使牢头或普通犯人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犯人程耀伟、李玉宝、孟庆文、张金柱、苏忠等人,使用的迫害手段有:燕飞、撅着、鞭打、坐板、训队列等。晚上,迫使法轮功学员干奴工活四、五小时。

所谓的“燕飞”,系逼迫人长期模仿燕子的动作,弯腰直腿,张开双臂向后举,身体稍有支持不住时,犯人即持鞭子抽后背、面部、致头脸出血,此动作至少持续九十分钟。

恶警刻意让被非法关押在此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挨饿、干奴工苦役,以消磨其意志。
仅知恶警们的姓氏,具体姓名待查。恶警队长有三个:郭姓、谢姓、殷姓,恶警有三个:柴姓、李姓、张姓。教育科长姓林。恶警经常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五书”、“认错书”、“悔过书”等,所谓的“教育课”就是洗脑。

至对渠等犯行惩戒之国内法源详见《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中国刑法》规定有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另,尚可爰引国际法源。我大中国是联合国组织会员国之一,本应恪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依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

国家不等同政府、政府不等同政党、政党不等同既得利益集团,包庇犯罪者只能是共犯结构;本案执法恶警非法侵害中国公民人权,渠等玩法弄权,严重败坏政风,具录案备查,供作追惩依据;倘有疏漏,惠 请知情者或相关单位协助补正,不限文字。影音图像、公部门文件均可并供刑惩渠等佐证,以昭公信,无任感荷。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我在河北卢龙县拘留所、西张庄劳教所的遭遇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10/我在河北卢龙县拘留所、西张庄劳教所的遭遇-24369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