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8
编号:
E000064300
中文姓名:
毛芳
姓名拼音:
Mao F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玉泉电缆厂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玉泉电缆厂保科恶警。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李长香因法轮功遭迫害去北京上访,遭到北京市兴农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后,被转到哈尔滨市驻京办事处,被单位保卫科科长陈玉彬和毛芳、分局的老沈三人押回阿城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九十九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共恶人的罪行-不会被岁月掩埋(之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8/中共恶人的罪行-不会被岁月掩埋(之三)-24342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