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73
编号:
E000006435
中文姓名:
李俊峰
姓名拼音:
Li Junf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干安县宇宙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国保大队大队长宋学娟,强行“搜身”,把牟永艳衣袋里仅有的四个护身符抢走(上里写的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记住法轮大法好,生命有福报。)同时宋学娟、李俊峰等人逼问牟永艳哪来的,她不回答,做记录的李俊峰说:“这材料没法写,就说撒传单吧。”接着李自己就胡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乾安县恶警对牟永艳的迫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5/2/20/9584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