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4389
中文姓名:
李培达
姓名拼音:
Li Peid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津县610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新津县610办:28-82522377
主任 王峰:办28-82520737 传真28-69700899 手机13982162615

610主任:谷青华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省新津县“六一零办公室”人員。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九点多钟,七十多岁的四川省新津县女法轮功学员李光艳老人被县政法委副书记并兼任“六一零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主任的王峰、县“六一零办公室”李培达、县国保大队杨桂华、县公安局五津派出所曾维仲及张晓兰、县粮食局南华宫粮站徐克义共六人,从李光艳老人家中将老人绑架到新津蔡湾洗脑班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新津洗脑班使用毒药迫害李光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19/四川新津洗脑班使用毒药迫害李光艳-24408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