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慧兰女士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遭不法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汤原看守所,在被绑架期间,汤原县看守所副所长闫勇、管教李玉奎、姜征武,还有穆占国、一姓李的,及一个叫杨丽的管教等人,死死的将她按在铺上,她动弹不得,戴上手铐,强行、快速静滴了一瓶不明药物。打完后她觉得剜心的难受,满地打滚,连话都不能说,痛苦极了。宋慧兰在极痛苦中熬到晚上,发现右腿膝盖以下和右脚全变成黑色,膝盖以下全部失去知觉,身体发硬,不能行走。狱医过来了,女狱医看过她的腿和脚之后说:“这腿废了”。
宋慧兰的大脑反应迟钝,记忆断断续续,舌头发硬,身体不听使唤,右腿变成青黑色,膝下肌肉坏死,象铁板一样,吃啥吐啥,大小便失禁。
日前(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宋慧兰向司法机构提出控告,要求汤原县看守所提供宋慧兰被非法关押期间被强行注射的药物的详细书面说明;要求汤原县检察院依法追究汤原县看守所狱医张俭红、副所长闫勇、所长乔云亭、管教姜征武、穆占国、李玉奎等犯罪嫌疑人涉嫌渎职、虐待被监管人员、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