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二年,牡丹江市爱民分局恶警杨涛绑架牡丹江市大法弟子曹迎春(女,五十二岁),用大刑将她腰骨、肋骨打折,曹迎春被放回时,生活已不能自理。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陈金凤女士的部份自述。
“2003年4月29日,我在牡丹江军分区附近发真相传单,被不明真相世人举报到向阳派出所。向阳派出所不由分说,强行押走我。没多时,爱民区国保大队赶来一群便衣,其中小个子崔某一看到我就恶狠狠的骂道,他××的,又是你,便一拥而上把我按倒在地上,其中一人脚踩着我的头,四肢反背,脸朝地折腾了一会,又将我押到爱民区,戴上脚镣、手铐套在一张铁椅上,开始施暴,因是“五一”前夕,酷刑室已被关闭(在三楼),一楼没有行刑工具,一个小眼睛的瘦型便衣买来芥末油,塑料袋,给我灌上芥末油套住头,憋到窒息松开,再灌,接下来把我双臂反背到铁椅子后面,几名警察前后同时拉、拽(他们叫五马分尸),我顿时头脑一片空白,失去了记忆。
在拉、拽的同时,其中有一人在我身后用电棍电我的“合谷穴”,待我恢复过来,又把我拽起来,几个人同时用掌一侧用力砍我上臂肌肉部,立时青紫一片,手抬不起来。那个小眼睛出主意的恶人说把她反吊,因没有吊环,他们又将我的头用我的外衣包住,反扣在两张桌子上(脸朝下),两只小腿放至桌子的边缘上用劲往下压、血流不止,至今还留下伤痕。由于灌芥末油留下的后遗症,胸部、腹部、食道胀满,不能躺卧,重的时候甚至背过气去,不能咽食,只能喝点汤。在国保大队被盛孝江、杨涛、崔某等施暴后,30日把我投入到看守所。(绑架后国保大队一伙恶人抄我的家,抄走录音机、大法书、大法录音带和生活费)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一年四个月)送往女子监狱,女子监狱拒收(体检不合格)返回看守所,所长于世龙大发邪气,将我衣服扒光,涂药物,戴上手铐、脚镣,定位在铺上的地环上,不让大、小便,身体每况愈下。之后于2004年9月4日又将我非法手段强制投入哈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