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吴利铭的带领下,强制其单位所有大法学员停职、停薪,在单位办洗脑班,威胁大家写决裂书。
二零零零年三月,吴利铭带单位职工积极协助堵截、绑架去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刘星云、李才晓,并从此监控、骚扰其单位所有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十月,吴利铭伙同北城派出所绑架刘星云、刘星君,并将刘星云、刘星君、刘星敏、李才晓开除工职,给她们及家庭带来巨大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
二零零一年六月八日,吴利铭等人配合北城派出所绑架刘星敏,并将她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十月,吴利铭有参与绑架刘星云、刘星君、李才晓送廊坊洗脑班,非法拘禁并强迫她们放弃信仰。此后,每遇邪党敏感日,便骚扰其单位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水电五局领导李华、吴利铭、李娟、马来喜等人积极配合北城派出所,街道办人员于七月十九日晚十一点半到她和单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收缴身份证,企图绑架。法轮功学员坚决抵制这种违法行为,第二天执法人员才撤离。
二零一零年五月,吴利铭配合国保大队,绑架李才晓,并指使马来喜参与配合国保大队非法入室抢劫李才晓家私人物品。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吴利铭、社区居委会主任李娟等,协助北城街道办事处、北城派出所,绑架刘星云关进廊坊洗脑班迫害。刘星云丈夫在外地上班,家中只有未成年的儿子虎子一个人。
刘星云的母亲及家人多次找单位领导,希望他们能维护正义,接回刘星云,单位处长李华、邪党书记吴利铭,对刘星云的母亲家人态度恶劣、不耐烦,扬言其不怕。李华威胁她母亲说:把你抓起来。刘星云的母亲已是快八十岁的老人了,想念和担心女儿,作为领导不但不安慰和尊重老人,反而恶语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