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川区大法弟子受迫害案件中,多数与淄川区“六一零”和国保大队有关,其中主要人员有王继峰、韦国宁、李坤、于英新和李玲泉等。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淄川区法轮功学员王瑞霞在淄博火车站检票口被张店区火车站广场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火车站广场派出所警察伙同淄川国保大队和般阳路派出所警察闯到她家,撬开房门后非法抄家,抄走师父法像和大法资料等私人财物。王瑞霞在火车站广场派出所和般阳路派出所各被非法关押1天后,又被绑架到淄博市看守所非法拘留7天,家属被勒索人民币3000元钱后,王瑞霞于同年七月十二日被构陷以取保候审被释回。之后,淄川区国保大队韦国宁、于英新和般阳路派出所副所长刘洪光等多次上门骚扰,企图迫使王瑞霞去派出所做思想汇报,被王瑞霞拒绝和抵制。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国保大队主任科员韦国宁和一中队中队长于英新带领松龄路派出所多个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秀荣,从刘秀荣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大法资料等物品,在家人被迫缴纳2000元钱后,刘秀荣当天下午以取保候审名义回到家中。
二零一八年六月底,韦国宁和刘洪光又企图篡改伪造王瑞霞丈夫的口供,以加重迫害王瑞霞,被王瑞霞识破后正念指出他们的违法行为,韦国宁和刘洪光灰溜溜的走了,事后通知王瑞霞,原先王瑞霞家属被勒索的3000元钱,只能退还1000元钱,其余2000元以罚款的名目非法扣留。
二零一九年四月,国保警察韦国宁、于英新和松龄路派出所的多个警察多次到刘秀荣家中骚扰和所谓的问话,5月上旬,淄川区检察院人员到刘秀荣家中所谓核实情况,五月十三日,淄川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佳霖告知刘秀荣,构陷程序已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