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26
编号:
E000065006
中文姓名:
余永忠
姓名拼音:
Yu Yongz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苏仙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检察长 李辉美 办公电话:0735-2892000 手机:15107353366
苏仙区检察院检查员 刘丽辉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苏仙区检察院科长。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三日,苏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廖秉刚等罗列所谓证据,上报苏仙区检察院科长余永忠实施非法逮捕大弟子向怀香。十一月五日至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向怀香被苏仙区法院非法开庭四次。法院指定湖南五岭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志明和刘晓闰为辩护人,他们都是按照中共既定的迫害模式走过程。

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上午,在苏仙区法院院长黄建高的操纵下,苏仙区检察院余永忠、法院审判长黄勇、审判员谢萍瑛、陪审员雷世荣、书记员周帆对向怀香第三次秘密开庭。向怀香被押送下车时,高声疾呼:“法轮大法好!”恰巧被人听到,马上告知她的丈夫赶来旁听。被指定的辩护律师刘晓闰在场陪衬做有罪辩护。一个月后,第四次开庭宣告向怀香有期徒刑七年,所谓的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独女遭迫害致死 湖南向怀香被冤判七年(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0/独女遭迫害致死-湖南向怀香被冤判七年(图)-2451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