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监区一分监区吸毒犯唐安艳(女,武汉市人,四十岁左右)及贪污犯马朝芳(女,公安县人,三十八岁)等“包夹”助纣为虐,长期参与污蔑、谩骂法轮功学员及法轮功创始人,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的“悔过书”,体罚法轮功学员,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
一到监狱,南民马上被关进专门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转化”小屋。恶警郑某和恶警郭佳佳用手铐把南民双手铐在背后吊在门框上,只能脚尖踮地,后来恶警找来一个一只脚都站不下的小木头凳,要南民站在上面。晚上把她的手铐吊在窗户上,这样折磨了三天三夜。下了手铐接着就是二十四小时罚站,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让换衣裤,站到一个多月,南民的腰直不起来,根本无法行走了,但每天还被逼上下楼四次,走到人多的地段,恶警为了不让人发现她被迫害的程度,叫恶人唐安燕、冯桂华架着南民快速拖过。
恶人唐安燕、冯桂华每天打南民,一天要打几次,折磨殴打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几乎成了恶人每天生活的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