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台分局刑警三中队 0310──3236110
从台分局刑警三中队铁占景:迫害、毒打大法弟子的凶手
从台分局刑警四中队 0310──7030110
从台分局刑警四中队许红卫:参与迫害的帮凶
国保大队:大队长:安振志 (主管迫害法轮功) 办 0310--3019329、手机13333007726、家庭住址:东柳北大街春辉小区2号院2栋楼1单元2号
邯郸市丛台分局刑警 吴民:主要邪恶之徒,帮凶。
大队长安振志 办0310-3019329、手机13333007726
教导员贾兴立 办0310-3019975、手机13831034010
指挥中心 赵建彬 科长 3019622 13315066338
教导员:贾兴立,办:0310--3019975、手机13831034010
通信科 陈卫国 科长 3019613 13315068866
陈东元 督察长 3019786 13315066582
督察队 高胜华 队长 3019790 13315066581
丛台区公安分局政保一科邪恶科长:安震治 手机:13001868421,卖力参与迫害大法,对大法弟子抄家、罚款、酷刑、送洗脑班等。曾上恶人榜,仍不悔改。
从台分局光明桥所恶警:陈志平 手机号9595089396;呼机126──5513253,多次参与抄家、绑架、殴打大法弟子。
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分局局长牛胜民、政委王永祥是丛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谋。他们追随恶党,听从邯郸市公安局长李桂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军(主抓迫害法轮功)主使,伙同本区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等人,编造谎言,密谋策划迫害法轮功学员,造成陈玉清、杨希峰、刘海芹、李秀珍、李家功、柴和平等六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有的被非法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惨遭酷刑致伤、致残、致疯;多人被非法劳教;有的被逼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多名法轮功学员至今还被关在监狱、劳教所。
高美英、郑增臣、吴洪艳等三名法轮功学员拒绝放弃自己的信仰,丛台公安分局局长牛胜民、政委王永祥非法把他们劳教。
因从郑增臣家里抄出电脑和打印机,牛胜民、王永祥将郑增臣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在当今社会中,电脑、打印机等已经成了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必需品了,然而牛胜民、王永祥却将这两件东西作为诬判郑增臣劳教的“重要罪证”。
法轮功学员吴洪艳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在吴洪艳家里,化林派出所恶人没有找到与法轮功有关的任何物品,即所谓“证据”,她被劳教的“重要罪证”是因为她曾经给过一个学生大法护身符。这个护身符是吴洪艳经常戴在自己身上着的唯一的一个护身符。
化林恶人在高美英家也没有得到他们想得到的任何所谓“物证”,只因为高美英不写所谓“悔过书”,不拒绝“转化”,也被非法劳教一年。
邯郸市公安局丛台公安分局长牛胜民、政委王永祥以及丛台区国保大队长安振志,这些人在邯郸迫害元凶周国江、曹志霞、李桂洪等人的唆使下,启动丛台区政法委迫害系统多年来一直疯狂参与绑架、劳教、判刑、罚款、办洗脑班、关押本区法轮功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