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时左右,王洪波老人去集市买菜招待客人(外侄女婿蔡钧明)午饭。被一辆巡逻警车四个巡警、及君山区层山镇司法所袁春花、君山区层山镇派出所教导员王大林带两名警,尾随到他家,强行抢走他的钥匙,闯入民宅。这伙警察抢劫了王洪波老人的钱财、物品。其中,抢劫现金九千多元(前几天从单位领回的养老金返回款,及平日节余的生活费);抢走全新的千元价值的DVD影碟机一台,国威手机一部,mp3两个。袁春花将老人供奉的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的法像摔碎镜框,将照片抢走,还抢走若干真相资料,并将老人及老人的外侄女婿蔡钧明,劫持到君山区层山镇派出所非法审讯。
君山区层山镇派出所长段德良、教导员王大林对王洪波老人威逼利诱,老人不为其所动,讲真相劝善。他们不但不听,还体罚老人,让他长时间站立。他们要老人在“审讯书”上签字,老人写“法轮大法好”“好”字还未写完整,王大林就对老人大打出手:打耳光、用皮鞋踢他的脚,(凉鞋带被踢断一根)。对老人谩骂侮辱,并仇恨的谩骂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要老人用手指着被抢劫去的物品(有真相币、小册子、光碟等)说是他自己的,妄图拍照,好用此为“证据”,来进一步迫害他。老人始终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