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杨维芳被转送到硚口区洗脑班继续迫害。由“帮教”朱腊香(三千六百零四工厂退休人员)、刘桃英(住汉阳郭茨口)协助,再加上韩家墩街社区二人轮换,四人二十四小时监控迫害她。威逼她写所谓不修炼的“保证书”,在她身体状况极差的情况下强行看诽谤、诬陷法轮大法的光碟,谩骂、恐吓等精神迫害,她晚上腹部、腰部、手、脚疼痛的不能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