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雄州法院:0878-33958730878-3209011
刘汉勇,原院长,现调在楚雄市政法委任书记 电话13908781847
楚雄市检察院:13987077770 13908780202 13013436528
公诉人:梁桂荣 13987867836、办0878-3017983
与梁桂荣同一办公室人员:马鹏运13638781999、栾娟13508785017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被楚雄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抄家。五月二十六日,楚雄市法院将王美玲非法判刑三年。六月初,王美玲上诉至楚雄州中级法院。七月十一日,楚雄州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来的非法判决。参与二审的有楚雄州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张循;审判员:杨培松;审判员:夏绍兴;书记员:马康坦。
在案子上诉到楚雄州法院后,王美玲的女儿在与法官张循沟通中,张循强调自己是共产(邪党)党员,要与共产党中央保持一致,况且全国「法轮功案子」都是这样判的,如果判王美玲无罪,和全国这类案子相抵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