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七日,管教强迫李淑兰从劳教所的收发室走到大门口,由于李走不动,恶警还不让家属搀扶接,其家属从早上等到中午。管教看李不走,就派了个男警察强迫李搀扶对方。从劳教所出去后,不让李淑兰上亲属的车,而是由长春市铁西办事处一个司机,一个叫刘桂荣的主任(女,五十多岁)接走,并把李送到铁西办事处。
刘桂荣说不写五书,恶人罚李淑兰一千元,还写了收条,并称什么时候李写了五书,什么时候把钱还给李淑兰。李回到家中,一到所谓敏感日,长春市西安派出所就到李家中骚扰,还经常跟踪来骚扰李淑兰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