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65775
中文姓名:
陈海洋
姓名拼音:
Chen Haiy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兰州市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

2003年上半年,刘兰英被中共邪党法庭诬判四年,丈夫被诬判五年。她被投入甘肃省女子监狱这座人间地狱。具体制造这一起冤案的主要办案人员是: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志凯;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陈海洋;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刑庭法官刘宝森。

陈志凯对郭学泽、刘兰英用非法手段取得所谓“犯罪证据”后,案子转到了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当检察院提审时,郭学泽即对检察官陈海洋申诉了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情况。检察官陈海洋对此情节未作记录。二次提审时,他告诉郭学泽:问了陈志凯,他说他没有打过你。又说:你的案子上边已经定了,非判不可。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5/兰州市会计师郭学泽和妻子控告首恶江泽民-315188.html
兰州市城关区国保陈志凯等恶警的罪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兰州市城关区国保陈志凯等恶警的罪行-268661.html
兰州市刘兰英和家人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5/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9月5日发表)-246194.html#119422261-9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