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9年9月17日,朝阳市某大法弟子第三次进京上访,被北京公安绑架,通知当地龙城公安分局押回。恶警问她怎么去的北京,和谁去的,她不说。孙旭、黄殿相就把她非法拘留了15天,15天后送到了在西大营子教养院开办的洗脑班关了30天后,于1999年11月1日在她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她们收拾行李,被送到了沈阳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判了两年劳教。
1999年11月1日,下午四点多钟,黄殿相(当时是政保科副科长)等一行四人将大营子村法轮功学员田国有从家中带到龙城公安分局政保科,将其双手背着铐上,并强迫田国有跪在地上,进行非法审讯。在审讯期间,黄殿相用竹竿敲击田国有的头顶,记录员用手掌打嘴巴子,高明臣(警察)在背后用脚踢。他们张口闭口充斥着谩骂。直到第二天早晨四、五点钟,黄殿相等四人来到田家,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便翻墙而入,肆意骚扰。随后便将田非法拘留。拘留期间,向田的家人索要2000元钱,家人连借带凑的给了他们。
2000年4月份,黄殿相、孙旭等4名恶警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闯入法轮功学员孙凤兰家中,强行搜查,将其家里翻得乱七八糟,并绑架了孙女士。审讯期间黄殿相动手打了孙一个耳光,将其非法拘留19天,向其勒索2000元人民币。
2001年6月27日,黄殿相和一名警察,在村治安主任的带领下,把正在地里干活的法轮功学员于国臣、范桂荣夫妇强行绑架到龙城区公安分局。黄殿相、孙旭等对他们二人拳打脚踢,并威胁恐吓范桂荣,扬言要把她炼成油。而对于国臣的折磨就更加残酷,在提审他时,将其双手一上一下铐在背后,用手提着胳膊将他扔到车上。到了七道泉子派出所后,把他双臂抻开铐在凳子上,使他不能活动。黄殿相和一个姓王的恶警(副所长),还有一个小胡子恶警对他进行毒打,三天三夜不让睡觉,一闭眼就打骂。这次恶警们将于国臣和范桂荣夫妇非法拘留33天,勒索人民币2000元。
对法轮功学员陈召民、孙玉霞夫妇,黄殿相曾先后四次进行强盗式的抄家,不仅抢走法轮功的书籍,还包括家用的放像机、放音机和照相机全套(三角架闪光灯),就连孩子听的歌曲磁带(50多盘)、英语教学磁带(没打封两套)、私人像册(2本)、甚至是雨衣都被抄走,连水井方向的烟筒都没有放过。黄殿相为了请功,不知道从哪弄来了真像材料照片混在从陈召民家抄走的材料中,企图进一步栽赃。在陈召民夫妇拒绝签字后,黄殿相便拳脚相加,疯狂毒打,并对他们夫妇二人进行了15天的非法拘留,15天后黄殿相和孙旭又给他们非法加期15天。后来黄殿相又索要押金4000元,不给开任何手续。
2001年6月30日,黄殿相、孙旭三人闯入法轮功学员包晓霞家中,没出示任何法律手续进行非法抄家。
2001年9月份,黄殿相、孙旭、邱××、李××等7、8个人闯入下河首村村民、法轮功学员吴翠英家,谎称有人检举吴女士炼功,没出示任何证件,在吴女士家中乱翻一通,当时黄殿相没敢承认自己是科长,而撒谎说是什么助理。
2001年9月14日,法轮功学员于秀玲被被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十家子看守所。在关押的第6天,即9月19日早上8点,于秀玲从十家子看守所被带到龙城公安分局。为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黄殿相和孙旭等一伙歹徒不停地毒打于秀玲,酷刑逼供,一直到晚上9点左右,整整13个小时的酷刑折磨,于秀玲被打得奄奄一息。黄殿相和孙旭等见状不好,害怕恶行败露,为了掩盖罪行,他们从四楼窗户将于秀玲扔下,活活摔死。当晚12点左右就匆忙将遗体送去火化了。火化前,他们通知了于秀玲的丈夫冯殿祥,宣称死者是自己跳楼自杀,允许他见一面。家属冯殿祥到场后,黄殿相、孙旭等恶警对冯殿祥威胁说:“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随便!上边有指示,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份!”
2001年11月,龙城公安分局黄殿相一伙恶警绑架大法学员冯丽,在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两、三个月才放回去。
(迫害时间待查)黄殿相和恶警孙旭东等及西大营子一行人,半夜三更闯入大法弟子王立平家,把门撬开,把气管子、户口本、助力车(自行车组装)抢劫去。
2002年4月25日,清晨4点多钟,法轮功学员樊树霞和她不炼功的丈夫一起被抓到龙城公安分局,黄殿相逼迫樊的丈夫辱骂法轮功的师父,并威胁其交5000元钱。在遭到严词拒绝后,黄殿相把樊树霞非法关押进拘留所,此后樊的丈夫多方托人疏通,光是请黄殿相及其相关人员吃饭就好几次,花去了一千多元。樊树霞被释放那天,黄殿相他们在车里对她说:“你舅那么有钱,5000元钱还不掏,你家条件那么好,赞助我们点儿。”他们又接着说:“咱们说的话,可别让法轮功以后当作证据来搞咱们……”
2002年5月西大营子北山的吴占廷夫妇,被黄殿相无端抓捕并被非法判刑4年。致使家中一男孩虽考上大学,却无生活来源,靠好心人接济。中涝村的王力阳、王力平兄弟俩经黄殿相的手被非法判刑长达7、8年,现关押在大北监狱。
西大营子延洪元、徐秀英夫妇一家人,自1999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开始,黄殿相就一直对她们进行不断地迫害。即使在徐秀英被马三家劳教所残酷折磨了一年多,释放归家后,黄殿相仍然对其一家苦苦相逼,迫使其夫妇二人四年来一直流离失所。延洪元夫妇有一个年幼的女儿正在读小学,孩子的成绩优异,在班中名列前茅,然而却承受着难见双亲的痛苦,几年中一直寄留在亲属家。黄殿相为了抓到延洪元和许秀英夫妇继续进行迫害,无论孩子走到哪里,他们便追踪到哪里,致使亲戚都不敢收留她。这一切对孩子幼小的心灵所造成的伤害是难以想像的,每当她在街上看到警车时都害怕得不行。2003年10月,黄殿相领着人找到了孩子先前上学的母校──大营子小学,随后又追到了现在上学的学校,妄图从孩子身上查到延洪元夫妇的住处。
2004年4月3日上午10时左右,黄殿相非法抓捕大法弟子赵宏莉。双塔区法院(2005)双刑初字第7号,以“破坏法律实施罪,情节特别严重,”并以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判赵宏莉8年有期徒刑。 同一天大法弟子于慧娟也遭到龙城公安分局绑架。此次绑架是黄殿相决定的。
2005年5月18日,辽宁省朝阳市大法弟子冯丽和建平县大法弟子杨晓东被以徐国峰为首的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关押在赤峰市松山区看守所迫害。黄殿相趁机带人再次非法到冯丽家中抄家。
黄殿相和恶警韩亚胜、孙旭东等恶人,经常用竹竿、皮带、手铐、电棍等刑具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于秀玲就惨死在黄殿相手下,他们经常在夜间酷刑逼供大法弟子。
2001年6月下旬,龙城公安分局政保科恶警黄殿相来到大法弟子武荣杰家中非法搜查,武荣杰被迫离开家流离在外。这期间,黄殿相、孙旭和一个姓邱的司机,闯入武荣杰家中骚扰。
法轮功学员于慧娟一直坚持法轮大法信仰,屡遭邪党人员迫害,她曾被迫在外流离失所很长时间。二零零四年二月九日于慧娟因发放真相时被绑架。回家没多久,又于二零零四年四月三日被龙城公安分局黄殿相等人绑架、劫持到马三家去迫害。
二零零一年新年期间,龙城公安分局政保科黄殿相到王立阳家,把王立阳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并罚款一千元,没给王立阳任何手续。
二零零六年八月份与十一月份,在辽宁省和朝阳市国保系统反X教研讨会上,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赵立极、王景龙、李秀华、黄殿相、凌源国保大队付延龄等在研讨会上编造邪恶谎言诬蔑法轮功,上报表白自己迫害法轮功的“成绩”,在总结如何迫害好人时,获了奖。邪恶文章:赵立极四篇;黄殿相二篇;王景龙一篇;李秀华、付延龄各一篇。
龙城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孙旭、黄殿相积极追随中共残害善良,并对所有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利用各种卑鄙手段勒索搜刮钱财,有的家庭被多次勒索造成负债累累。几年中,这伙恶人借手中职权明目张胆的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二零零五年前,被龙城区公安分局迫害的百余名法轮功学员被勒索的保证金高达十八万四千六百零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