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三月左右,抚顺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程秀昌和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李立新被非法关押到三大队。程秀昌刚来时,拒绝抄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拒绝穿劳教服,拒绝进食。程秀昌遭到了警察和“四防”(被警察利用做打手的普教人员)的野蛮毒打,第二天不得不送进医院治疗。此后,狱警指使两名普教人员夹控程秀昌,白天在车间奴役劳动,晚上在大厅罚站到夜里十一点。程秀昌绝食反迫害,晚上别人休息后,一中队狱警王卓琳却命令程秀昌原地不停踏步,让程不停地走几个小时。一名叫钟辉的夹控还打程的耳光、用脚踢他,把程的头紧紧地按在冬天冰冷的墙壁上,狱警却纵容不管。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底,劳教所要求每个人要写所谓“年终总结”,要大法学员诬蔑大法和师父,程秀昌拒写。教育大队长李镇找他谈话,后来管教干事王卓琳当着众人的面殴打他。只要恶警王卓琳值班,没事就找程秀昌进行所谓“谈话”,经常动手打他嘴巴子,猛踢他等等。(现王卓琳已经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