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65952
中文姓名:
宋柯
姓名拼音:
Song Ke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宾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新宾镇派出所
所长:王海伟,警号648361 ,办024-55022891、手机:15504932853、13942352468 宅024-55156373
副所长:靳军 手机:13942380007 宅电:024-55081828
张云,手机:13504233570,宅电:024-58667211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宾镇派出所民警。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晚上九点,大法弟子汪桂华在同修刘明珍家学完法,刚走到门口,新宾镇派出所杨帅、宋柯等十几名民警,开去三辆警车,闯进刘明珍家,进屋就翻。抄走大法书、真相光盘、资料等,之后将刘明珍绑架到新宾镇派出所。几个民警挟持汪桂华到她家非法抄家,进屋象土匪似的不容分说,抄走法轮大法书籍、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新宾县恶警赵连科迫害法轮功 难逃罪责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20/辽宁新宾县恶警赵连科迫害法轮功-难逃罪责-259137.html
辽宁抚顺市汪桂华三次被绑架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21/辽宁抚顺市汪桂华三次被绑架迫害-24693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