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066004
中文姓名:
冯岩
姓名拼音:
Feng Y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沈北新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冯岩 手机13804998455 宅电 89829898 办公室 89607499
迫害事实:
沈北新区法院院长。

据悉,当庭主审法官吕光红曾请示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冯岩等主要头目,对于身患绝症的王敏能不能判缓期执行,被冯岩等否决,执意判刑,因为王敏是法轮功学员,是“六一零”的命令。(迫害详情待查)

冯岩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二零零八年,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处六至十一年重刑。参与迫害的法院副院长张文遭恶报身亡后,消息被明慧网曝光,冯岩曾当众称那桩恶行就是他冯岩主导的。

十四年来“沈北新区六一零”犯下的罪恶罄竹难书,被其操控的警察、官员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作为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局长金维民、沈北新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成山、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冯岩有推卸不了的责任。不论他们是什么原因被调走,调到哪里,在沈北新区都留下了他们不光彩的历史和因他们的迫害而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制造的血泪和灾难。“二零零八年沈北冤案中”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素梅,坚持做好人没有罪,要求立即无罪释放。沈北新区“六一零”头子孙永刚大为恼火,疯狂地叫嚣:“判你十年!”结果善良的王素梅就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了十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法院审判员之死的警示(图) 2009年03月04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4/法院审判员之死的警示(图)-196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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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公检法陷害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23/沈阳市沈北新区公检法陷害法轮功学员-277100.html
沈阳教师王敏再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24/沈阳教师王敏再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图)-24709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