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于二零一零年绑架大法弟子金佩珍(女,七十二岁)、张万菲(女,六十七岁)、鲍小妹(女,七十四岁)并制造伪证,婺城区检察院于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对三人非法起诉,婺城区法院分别于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十月二十六日两次非法庭审,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对三位老人非法判刑。婺城区法院随后对鲍小妹非法判刑七年。目主审法官:赖樟洪。前她们正在向中级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