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俊不但对法轮功学员行恶,他在任龙庙镇派出所所长期间,辖区内百姓办理正常事务,凡是应由派出所出面解决的事,他都会利用职权进行勒索。辖区内一农民的十八、九岁的女孩在外地打工和家里失去联系,该农民万分焦急的到派出所报案,请求派出所帮助查询,王俊拒绝办理,后来别人提醒该农民说:找王俊得给钱。该农民给了王俊1000元钱,王俊马上就让所里的警察上网调查,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女孩。
2011年8月起,以王俊为首的黑龙江省巴彦县巴彦镇第一派出所警察,对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绑架,从而造成孙爱华、孙学两名法轮功学员有家不能归。为了抓到这两位学员,王俊还派人在他俩的家周围蹲坑、监视。
2011年9月5日,王俊指使一警察将法轮功学员白金昌从单位绑架,致使白金昌80多岁、生活已经不能自理的老母亲无人照顾,正在高三备考的儿子无法上学。
2010年王俊的儿子出车祸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