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县公安局局长:董宏
副局长:冷振宇
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312-8212918
大队长:田国军 手机:13832205568
副大队长:张海燕 许秀珍
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312-8212836
易县公安局局长:翟国辉 0312-8212110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至七月十八日,易县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张建华,易县刑警队的马建华,纪保利,易县检察机关的苏红,易县公安局职工老许(女),小胡(女)六名人员组成的所谓“攻坚小组”,在易县看守所内对胡沈华进行了七天八晚上的残酷迫害刑讯逼供。
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下午,把胡沈华劫持到易县看守所内一处较偏僻的屋子里,把手铐脚镣、绳子、粗木棍、皮带、竹板、橡胶棒、铁制的老虎凳等刑具一样一样的扔在胡沈华面前。张建华和苏红坐在桌前,其它人站在左右。纪保利上前狠狠地打了胡沈华四个耳光,马新建一阵拳打脚踢。张建华说:今天就是两个目的,一、写“转化书”,给共产党赔礼道歉,二、供出你们的地下印刷厂。
七月十二日上午,张建华下令动刑。马新建和纪保利给戴上大号脚镣,把胡沈华的双手从背后一字型用绳子捆在一起,马新建从前向后猛压头,纪保利从下向上猛拉双臂,胡沈华觉得呼吸困难,双臂剧痛难忍,却喊不出声来。这样反复三次后,胡沈华已经大汗淋漓,浑身哆嗦,双臂已经不能放下,绳子已经深深地勒进双手腕的肉里。片刻,纪保利又拿起粗木棍狠打臀部和双腿。张建华又大喊着:“如果我能够破获你们的地下印刷厂就立下了大功,就能得到奖金,这是共产党的天下,你不服就整死你,上级有令打死白打死。”
在以后的三天里,就用竹板、橡胶棒等刑具变换着花样的折磨胡沈华,白天累了轮班休息,晚上派别人看着,不让胡沈华睡觉。马新建晚上临走前还笑着说:“你知道吗?这叫熬鹰。是我们刑警们专门对付杀人犯的刑法。”
七月十六日下午纪保利喝酒回来,逼胡沈华骂师父,骂大法,胡沈华不骂,就猛打胡沈华的胸部,用烧着的烟,一次又一次的塞进胡沈华的嘴里,胡沈华的嘴里被烫出许多的水泡。
七月十七日上午,张建华命令老许和小胡把胡沈华放在老虎凳上,狠打胡沈华的脸。然后马新建和纪保利俩人一左一右用脚向下猛踹脚镣,胡沈华疼得晕了过去。当醒来时,靠在椅子上,仍然不允许胡沈华躺下睡觉。胡沈华突然感到头痛欲裂,心口一阵发热,浑身抽搐,不停的呕吐起来,最后失去了知觉。胡沈华清醒过来,只是没有力气,也睁不开眼睛,耳朵却能听到说话声,张建华说:“现在不能送她去医院,白天人太多,人家一看就知道我们对她用刑了。”纪保利说:“如果她能坚持四个小时还有救,如果坚持不了,死了咱就说她是病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