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三日,出狱不到一年的胡沈华,又被河北省易县国保大队和城区派出所的翟波、靖明忠等人绑架,在没有搜出任何东西的情况下,非法劳教胡沈华一年,劳教的理由是:听别人说要把公安局八年前对胡沈华的刑讯逼供告上法庭,就把胡沈华送进了河北省女子劳教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易县国保大队和城区派出所的靖明忠、梁大伟、陈艳霞等几人闯入部份法轮功学员家中,进行骚扰,到处乱翻,无理搜查,查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找电脑,查光盘,说是为了中共开十八大的安全。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十点钟左右,易县城区派出所所长靖明忠和丁姓警察闯入易县城区法轮功学员郑文超家中抄家,抄走笔记本电脑二台、手机两部、唱戏机和u盘各一个,直到下午两点钟左右绑架郑文超,说是要拘留七天。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晚八点钟左右,易县城区派出所开三辆警车,另有多名特警闯入易县厂东关法轮功学员甘月华家中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两个、大法书数本、笔记型电脑二台、打印机三台、手机一部,唱戏机一个和多个u盘,并绑架甘月华。理由说是给郑文超十几岁的孩子做笔录,在恐吓中说出了甘月华的名字,警察还要找甘月华的女儿做笔录,打电话给她女儿,她女儿吓的不敢回家,现在不知去向。迫害主要责任人:易县城区派出所所长靖明忠。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上午,易县城区派出所所长靖明忠、情报组长孙聪智、警察马小满等十几个人,非法闯进法轮功学员胡沈佳家中抄家(共抄了三次),并绑架胡沈佳到派出所审讯。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八日,易县城区派出所所长靖明忠和一个警察,来到法轮功学员胡沈华家中骚扰她的家人。说是来传唤胡沈华的。家人说她上次被你们逼迫离家后,一直没敢回家来住了。家人问靖明忠上次那电动车的事。”靖明忠所问非所答,说:“我们不管电动车的事,”说着起身就走了。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原易县派出所所长靖明忠在这一天内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郑文超和甘月凤。之后,易县公安局成立了所谓的“攻坚”小组,这些干部人员为了自己的官位提升,警察则为了拿到赏金而不择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目的是把案件搞大,向上级谎说是所谓的“团伙犯罪”。
“攻坚”小组主要成员:
易县公安局局长白占民
新任易县派出所所长丁华然
副所长翟军、任永现
执行大队长靖明忠(手机号:13331279717,车牌号:冀F—4448V)
指导员陈艳霞(女)
情报组组长孙聪智
记录员马晓满
警察刘国栋(手机号13331296110)
梁大伟、张弛、张静(女)
这些人积极参与易县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利用监控系统,在大屏幕上播放查找发真相资料和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案情分析”,同时他们在郑文超和甘月凤俩人的居住地周围布控和蹲坑,抓捕不知情前来找她们的法轮功学员。当这一切招数达不到目的时,他们就采取另一些卑劣手段,逼迫已被绑架了的法轮功学员说出自己认识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字,甚至逼迫、恐吓十几岁的孩子说出自己认识的法轮功学员(给孩子做笔录)。
他们认为郑文超和甘月凤是亲戚是姐妹,胡沈华(已流离失所)和胡沈佳是亲姐俩,所以不能算做“团伙”,所以又绑架了高小雄硬拼凑成了“团伙”。郑文超和胡沈佳一直是在家里被监室居住,警察多次传唤骚扰她们,一直逼迫她们说出真相资料的数量和来源,不说就判刑,还骗她们说,说了就不判刑,并且多次让她们签字按手印。
现在,法轮功学员郑文超、甘月凤、胡沈佳、高小雄四人被易县公安局构陷到涿州市检察院。(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
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易县城区派出所所长靖明忠和警察刘国栋两人,跨省前往贵州省遵义市,在高小雄的打工单位,突然对他实施绑架。同时还绑架另外两位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易县城区派出所所长靖明忠和魏朋再次到法轮功学员史学红家骚扰,让她签“不炼功的保证书”,史学红一直给他们讲真相,没配合他们。他们走了。
二零二一年二月最近,保定市易县城区派出所所长靖明忠等人,上门骚扰在易县城内打工的法轮功学员张兰英,让她签“不炼功的保证书”,并给她录上像。当时张兰英不签,她的同事在服从上级的命令的纸条上,代她签了字。张兰英说,她不承认。靖明忠说去张兰英家抄家,恐吓张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