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国安大队 0454-8298185
佳木斯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主管迫害法轮功名单)及电话
赵毅 宅0454-8693973 办8298117 手机13903680973
高志伦 宅0454-8229656 办8298119 手机13069758837
陈万友 宅0454-8692583 办8298120 手机13945450701
高东旭 办8298185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早七点二十分,法轮功学员栾秀媛和代丽霞正在双鸭山市集贤县建新中学食堂打工,遭恶人构陷,被集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吴华及副局长耿振东带领七、八名警察将她们强行绑架,一同被绑架的还有食堂管理员矫龄鋆。矫龄鋆被非法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二十九天后被迫害致死。栾秀媛和代丽霞被送至佳木斯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迫害。佳木斯市公安局反×教支队(注: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是真正害人的邪教)支队长张宏宇和政委王玉君直接参与迫害,多次非法提审她们,拼凑材料,构陷罪证,送报检察院,对代丽霞、栾秀媛进行非法批捕,后又将她们的所谓“卷宗”转到向阳区法院。代丽霞家属聘请的福建律师遭到推诿、搪塞、施压和恐吓,被迫中途退出。栾秀媛家属聘请的黑龙江律师再次被拒,也退出了辩护。两位当事人家属继续分别从北京聘请了三位辩护律师。三位律师接到聘请时,已经是周末。律师赶到佳木斯与家属签完委托手续,正值双休日,以致无法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和阅卷,只得在周一开庭前直接到看守所递交手续。九月五日上午八时,律师和家属早早的等候在看守所门外,向阳区法院宋涛再次公然拒绝了三位律师的出庭辩护。
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法轮功学员栾秀媛、代丽霞利用小喇叭向世人讲真相被非法庭审。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为掩盖迫害的罪恶,将所谓庭审现场设在西郊偏僻的看守所,家人聘请的辩护律师被堵在门外不让进场,只许三名家属旁听。看守所的正义警察都气愤的说“太违法了。”,最后两人被非法判刑送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非法开庭时,佳木斯市政法委、610、公检法相互勾结,布署众多警力。到场的共犯结构包括:佳木斯政法委“610”成员,向阳区法院副院长赵玉斌等人,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江明川(音),市公安局反×教支队(注: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是真正害人的邪教)支队长张宏宇、政委王玉君、副支队长李忠义及已退休的陈万友等人,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伟明等人及佳西派出所警察。向阳区法院庭中,有审判长赵玉斌、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及合议庭成员共十三人,公诉人为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江明川(音),只有六名旁听家属。整个非法庭审前后只进行了半小时的时间,就草草收场了。 “10.28 专案组”主要责任人之一、佳木斯市公安局610成员李忠义一直被中共利用着,在“10.28案”中,挑拨离间,试图安插“内线”,不断收集迫害线索,恶意诋毁律师,胁迫诱骗当事人和家属解聘律师,意欲强行安排能够配合中共当局的所谓“法援”律师,勒索家属钱财,而且扬言他会插手案件从公安侦查、检察院、直至法院审理的全部过程,并左右案件判决结果。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下午两点多,法轮功学员陈静被在她家附近蹲坑多日的警察绑架,非法拘禁在佳木斯市拘留所,二月四日被转为刑拘,被非法关押到佳木斯市看守所。自一月二十三日开始,陈静几乎天天被公安警察“提外审”折磨,身体难以支撑,昏昏欲睡,警察不得不把她拉到郊区医院强制输液,因药量过大输液速度过快,导致陈静右手右小臂严重肿胀,比原来的手臂粗了四、五倍。当晚回拘留所时,拘留所拒收。佳木斯郊区国保警察张伟明、李强把陈静押回长青派出所,铐在铁椅子上,使劲往下按陈静肿胀的手臂。次日凌晨又将陈静押回拘留所。黑龙江省公安厅杨波等仨人,每人每天获额外补助二百元钱,专门对陈静实施精神折磨;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伟明、警察李强、胡宾、于海洋、张佳等对陈静实施酷刑逼供。市公安局李忠义表面上在场伪善装好人,暗中唆使郊区公安分局的人实施酷刑迫害。陈静被非法判刑,送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据悉,当时绑架陈静的有黑龙江省公安厅的人,佳木斯市公安局×教支队的王玉君、李忠义、梁华伟,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的李强等人都到现场,约三、四辆私家车,共十多人。警察强行将陈静揪到小区内的锅炉房,抢走陈静身上电费卡、燃气单、家门钥匙、现金三百五十元(后经陈静强烈要求,现金被存入拘留所),然后进行了地毯式的抄家,连天棚都被撬开,非法抢走大量的私人物品,这些物品包括:台式电脑一台、包括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相机、手表、扫描仪、移动硬盘、平板电脑个等)、现金及所有银行卡(总计约一万五千元)、身份证、驾驶证、港澳通行证、护照、购房合同等。
迫害者“10.28专案组”省厅杨波、市公安局李忠义,说郭玉珠参与“10.28联名举报江泽民、刑事控告青龙山洗脑班”的材料打印。郭玉珠被非法关押三个来月后被以“取保候审”形式离开佳木斯市看守所回家,可能面临被非法庭审。
陈静年迈的双亲及两个姐姐因陈静遭迫害心急如焚,国保警察杨波、李忠义等利用亲人害怕的心理,进行煽动仇恨、挑拨离间。陈静的父母、大姐从外地远途赶到佳木斯,杨波、李忠义等多次把他们带进看守所,弄出对陈静进行施压、逼供的闹剧。
经过五个月、三十多次的酷刑折磨与精神摧残,构陷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陈静女士的所谓“案子”,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移送到佳木斯郊区检察院,幕后操控者是所谓“10.28专案组”主要成员——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杨波和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李忠义。
在给陈静非法判刑当天,610李忠义和陈静的家人提前先会见陈静,李忠义企图蛊惑陈静认罪就可以判缓回家。这就是李忠义的真实面目,陈静坚称自己无罪要上诉。
省公安厅的杨波等仨人被称“迫害法轮功的专家”,专门对陈静实施精神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这些人,每人每天额外补助二百元钱;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张伟明、警察李强、胡宾、于海洋、张佳等对陈静实施酷刑逼供。市公安局的李忠义暗中唆使郊区公安分局的人实施酷刑迫害,表面上却到场唱红脸装好人,非常伪善。
陈静被三十多次“提外审”,前期的十多次提审主要是酷刑折磨,后期的二十多次主要以精神折磨为主。目前陈静被折磨得精神恍惚,视物不清。
陈静年迈的双亲及两个姐姐因陈静遭迫害心急如焚,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警察杨波、佳木斯某劳教支队警察李忠义等利用亲人害怕的心理,进行煽动仇恨、挑拨离间。陈静的父母、大姐从外地远途赶到佳木斯,杨波、李忠义等还把他们带进看守所,让家人对陈静进行施压、让陈静妥协、认罪。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陈静聘请的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陈静,佳木斯警察李忠义得知陈静的父母已请来律师后,想方设法逼迫辞退律师,还说:“你们请律师就是要害死陈静。”目的是想掩盖陈静被迫害的事实真相,怕他们的丑恶行为被曝光。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八点三十分,陈静的辩护律师和陈静的父母一同来到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找办案警察交涉要求无罪释放陈静的事宜时,办案警察说,这个案件他们做不了主,这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和黑龙江省公安厅下令强压下来的。接着,律师前往佳木斯市看守所会见陈静。
律师在佳木斯市看守所会见陈静结束后,却“巧”遇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办案人李忠义也来看守所,于是,律师决定约李忠义谈一下陈静的案件情况。
律师就陈静案所谓犯罪事实,表明了从法律角度,不构成犯罪的观点,并就陈静反映的办案人员在本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查抄其居所时,隐匿查抄现金财物,随意扣押与案件无关的商品房购买票据,向李忠义提出了严正交涉,并表示将依法申请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李忠义态度诚恳的向律师表示,陈静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走上了歧途,即便父母,也不能放任不管,打骂一下也是正常的。“如果你有一个18岁的女儿,整天夜不归宿,你不得好好教育她吗?说她几句,她还不听话,当父亲的打她几下,也不为过。我就是要教育教育她(指陈静)。”
李忠义又说:“陈静帮助刻光盘、参与诉江,是反党、反社会主义,我们不允许,要给她判刑。律师如果为她做无罪辩护,也是违背法律、违背良心的。”最后,达不到预期目的的李忠义对律师强行下了逐客令。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八点,佳木斯法轮功学员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曲泽斌找去“约谈”。孙艳环已被建国路派出所非法扣留,说是因她“表现不好”。
据悉是佳木斯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副支队长、“10.28项目组”主要责任人李忠义下令,要对孙艳环进行非法关押。
李忠义一直被中共利用着,在“10.28案”中,挑拨离间,试图安插“内线”,不断收集迫害线索,恶意诋毁律师,胁迫诱骗当事人和家属解聘律师,意欲强行安排能够配合中共当局的所谓“法援”律师,勒索家属钱财,而且扬言他会插手案件从公安侦查、检察院、直至法院审理的全部过程,并左右案件判决结果。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晚八点三十分,佳木斯法轮功学员杨晓刚、李玉兰夫妻被西林派出所劫持,杨晓刚被关押十五天,被取保候审释放,单位领导担保。妻子李玉兰被关押在看守所,被构陷到向阳区检察院。
杨晓刚在明慧网上揭露西林派出所邵纯海等人的恶行。一天,佳木斯市市公安局反×教办公室的李忠义找到他,问他上明慧网揭露迫害的事,他说自己说的是事实,李忠义说“是事实”。李忠义还问他想不想给李玉兰请律师,杨晓刚回答想请。李忠义说请律师钱如何昂贵。
当时李玉兰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李忠义曾到看守所找李玉兰谈三次,欺骗她,并承诺,如果妥协就不判刑。八月二十六日,又来找李玉兰,让她妥协。家人被勒索几十万元,杨晓刚、李玉兰夫妇仍然被构陷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是在佳木斯市看守所秘密进行的。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佳木斯市东风区检察院仍然错误套用刑法300条,对孙艳环女士进行非法起诉。在孙艳环女士案进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给孙女士送达起诉书的前一天,佳木斯公安局李忠义非法提审孙艳环要求其认罪,可以给其取保或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