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早七点二十分,法轮功学员栾秀媛和代丽霞正在双鸭山市集贤县建新中学食堂打工,遭恶人构陷,被集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吴华及副局长耿振东带领七、八名警察将她们强行绑架,一同被绑架的还有食堂管理员矫龄鋆。矫龄鋆被非法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二十九天后被迫害致死。栾秀媛和代丽霞被送至佳木斯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佳木斯市公安局反×教支队(注: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是真正害人的邪教)支队长张宏宇和政委王玉君直接参与迫害,多次非法提审她们,拼凑材料,构陷罪证,送报检察院,对代丽霞、栾秀媛进行非法批捕,后又将她们的所谓“卷宗”转到向阳区法院。
代丽霞家属聘请的福建律师遭到推诿、搪塞、施压和恐吓,被迫中途退出。栾秀媛家属聘请的黑龙江律师再次被拒,也退出了辩护。两位当事人家属继续分别从北京聘请了三位辩护律师。三位律师接到聘请时,已经是周末。律师赶到佳木斯与家属签完委托手续,正值双休日,以致无法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和阅卷,只得在周一开庭前直接到看守所递交手续。九月五日上午八时,律师和家属早早的等候在看守所门外,向阳区法院宋涛再次公然拒绝了三位律师的出庭辩护。
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上午九点三十分,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栾秀媛、代丽霞。为了掩盖对好人非法庭审迫害的罪恶,法院阻止两名当事人的更多亲属和朋友参加旁听,还将公开开庭的所谓庭审现场设在地处偏僻西郊的佳木斯看守所,隐匿开庭,并布下警力监视关注此案的众多民众,制造恐怖气氛。
佳木斯政法委“六一零”成员,向阳区法院副院长赵玉斌(其人为此次非法庭审的所谓“审判长”)等人,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江明川(音)(其人为此次非法庭审的所谓“公诉人”),市公安局反×教支队(注: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是真正害人的邪教)支队长张宏宇、政委王玉君、副支队长李忠义及已退休的陈万友等人,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伟明等人及佳西派出所的警察都纷纷到场。
在所谓的“法庭”里,向阳区法院有审判长赵玉斌、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及合议庭成员共十三人,公诉人为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江明川(音),只有六名旁听家属。整个非法庭审前后只进行了半小时的时间,就草草收场了。
二零一六年四月八日晚,邵昆海带领田新民等几名民警翻墙闯入大法弟子王淑英家,没有出示任何相关手续强行入室胁持王淑英,并非法抄家,掠夺私人财物:计算机、一套大法书籍和一些真相数据。王淑英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公安跟踪蹲坑绑架,捏造罪证送检察院起诉批捕,向阳区检察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非法起诉王淑英。
佳木斯市王淑英女士被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后上诉,二零一七五月二日,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法官周辰,给王淑英的二审辩护律师打电话,说案件准备书面审理,要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为此,律师提出强烈抗议,律师认为开庭理由非常充分,法庭如果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案,自然应当因此开庭审理,给控辩双方充分的质证和辩论机会,给法院居中裁判提供充分的参考资料,合议庭最终才能做出公正的判决。否则,造成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鉴于此,律师以书面的形式向佳木斯中级法院申请公开开庭审理王淑英案。
鉴于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二审承办法官周辰依然罔顾法律,包庇一审向阳区法院执法犯法的错误裁判,因此,家属依法维权,向相关的法律部门提出控告,控告向阳区法院承办法官宋涛、纪忠、向阳区检察院此案公诉人姜茗川、佳木斯市中级法院二审承办法官周辰四人涉嫌渎职罪、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