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八点多钟,伊春市公安局“六一零”、法制办伙同友好公安分局“六一零”、双子河派出所翟清峰、付国志、刘明辰、孟凡金、陆学军、韩彦、闫三等人冲到大法弟子吴文锦打工的小吃部,其中翟清峰和付国志两人特卖力气,翟威胁说不走就掏枪,付更是把鞋脱掉,爬到炕上翻东西。他们非法把吴文锦送到伊春看守所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