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八点多钟,伊春市公安局“六一零”、法制办伙同友好公安分局“六一零”、双子河派出所翟清峰、付国志、刘明辰、孟凡金、陆学军、韩彦、闫三等人冲到大法弟子吴文锦打工的小吃部,其中翟清峰和付国志两人特卖力气,翟威胁说不走就掏枪,付更是把鞋脱掉,爬到炕上翻东西。他们非法把吴文锦送到伊春看守所迫害。
吴文锦的妹妹和哥哥去友好公安分局要求放人,“六一零”的人说是伊春来人抓的。去伊春市公安局“六一零”,“六一零”头目苏野说是友好公安分局局长赵建华让抓的,互相推诿,推卸责任,不让家人探望。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他们又把吴文锦劫持到哈尔滨迫害,家人都未见上一面。
二零一四年八月,秦月明妻女回到原居住地伊春市金山屯区办理身份证。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当秦海龙来到团结派出所领取身份证时,负责发放身份证的内勤民警孟庆东以“上面发话”为由,拒绝秦海龙领取自己的身份证。母女俩多次到相关部门询问,得知是金山屯区“六一零”在干涉此事。秦海龙和母亲去找当地“六一零”主任秦汉东和伊春市国保大队大队长苏野,两人相互推诿,以不同理由多次刁难母女,就是不准领取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