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066189
中文姓名:
李永刚
姓名拼音:
Li Yongg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会宁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警察 李永刚
近照:
家庭住址:
李永刚,电话:13639361807
迫害事实:
甘肃省会宁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

自一九九九年至今,仅在明慧网曝光,李永刚就直接参与实施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次法轮功学员遭受折磨,被迫害并面临非法判刑。李永刚系主要责任人。他一方面为利益驱动,一方面深受中共谎言欺骗,仇视佛法,对会宁县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酷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理应为其累累罪恶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零零零年五月,法轮功学员陈仲轩到乡政府上班,期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温德慧、乡书记王勤国多次威胁、辱骂,派出所所长李永刚(现任会宁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经常骚扰、恐吓,并常年非法监听他的电话、监视他,几乎没有人身自由。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夜里十点左右,陈仲轩和其他四位法轮功学员何玉瑚、韩秀芳、冯彩红、金银武开车路过会宁县中川乡时,突然有辆轿车横在公路正中挡住了去路,并急速从车上冲出四、五个手持钢管铁棒的人将他们包围,中川派出所的蒲中学、会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永刚等几个身着便衣的警察,在没有说明任何法律依据和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给几位法轮功学员戴上手铐,绑架到中川派出所。陈仲轩从中川派出所走脱。

九月二十五日,恶警对五人抄家,后将他们劫持到会宁公安局刑侦大队,用老虎凳等酷刑逼供,恶警毒打金耀武、何玉瑚二人。

何玉瑚家人为他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在检察院调查阶段,法轮功学员广泛对公检法人员讲真相,同时律师从法律角度向检察官详述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应受法律保护。会宁县检察院两次以证据不足退回卷宗,不予受理。

由于陈仲轩曾经任职警察,甘肃省公安厅调动项目组参与此事,也在全国范围内非法通缉陈仲轩,从此他有家难归,流离失所三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会宁县警官陈仲轩一家被持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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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会宁县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家人控告枉法人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8/甘肃会宁县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家人控告枉法人员-272205.html
六一零”的叫嚣和检察院公诉员的法盲表演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8/“六一零”的叫嚣和检察院公诉员的法盲表演-271452p.html
妻子被迫害 甘肃陈仲轩控告恶警遭报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9/妻子被迫害-甘肃陈仲轩控告恶警遭报复-260390.html
甘肃省会宁县陈仲轩自述被迫害经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8/甘肃省会宁县陈仲轩自述被迫害经过-253967.html
甘肃省原公安干警陈仲轩被非法通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4/甘肃省原公安干警陈仲轩被非法通缉-24749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