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朱玉兰去永陵镇嘉禾村河给同修送经文,被犹大陈桂凤告密。新宾镇派出所将她绑架进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又被副所长吴连杰劫持到照阳村干活,给看守所挣钱,每天捡蘑菇、刷参、掰玉米干了十八天,强迫写保证书,勒索三千元,没有收据(是政法委、派出所两个单位罚的)。后被释放。
二零零零年七月,新宾镇派出所四、五名警察闯到许宝玉家抄家并绑架到派出所,一同被绑架的还有同村的法轮功学员张国友,在派出所审问了一会,就送进看守所,第二天由副所长吴连杰领着到照阳村干活给看守所挣钱,每天上山刨参地,刨了六天,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月,政法委勒索二千元保证金(后来要回五百元),其余都变成罚款。还交了五百元伙食费,才放回 。
二零零零年八月间,冯雅芳被人恶告,被新宾镇派出所将其绑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同时关押的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永陵的张忠成夫妻俩、赵光宇夫妻俩、陈俊祥夫妻俩、孙常富夫妻俩还有新宾镇的杨万梅、宋秋红 、金春子、杨福兰、于丽华、王俊波、崔永科,看守所把这些法轮功学员劫持到照阳村干活,给看守所挣钱由管教吴连杰带队,每天早晨五点起床,男的上山砍木头,女的在家洗参,晚上有时干到十一点。男的白天上山干活晚上跟着加班,非法关押了二十八天后,强制在承诺书上签字,逼单位交三千元保证金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四日晚九点多钟,新宾镇派出所匡庆威、杨瑞等几名警察,闯进隋丽英家,把隋丽英绑架到派出所,第二天转到看守所,副所长吴连杰把隋丽英送照阳村干活给看守所挣钱,割了七天水稻,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家属拿了二千元保证金(有收据,是派出所收的钱),才释放隋丽英。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派出所警察李丹到刘明华家,让去派出所核实点事,到了派出所问了一些问题,刘明华不配合,晚上送进看守所,刘明华进了看守所就绝食抵制迫害。第八天,副所长吴连杰给刘明华的丈夫打电话说:你妻子不行了。刘明华的丈夫找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要人,他们怕担责任,放回家。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日上午,新宾镇派出所警察闯进崔庆科家,进屋就跟崔庆科要经文,崔庆科说:没有。他们就翻家,抄走大法书,崔庆科的妻子李云秀(大法弟子)和警察抢回大法书,告诉警察那是我的命,谁也别动。崔庆科被带到派出所开了拘留证送进看守所,看守所里关押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永陵的张忠成夫妇、赵光宇夫妇、孙长富夫妇、陈继祥夫妇、吴光远等。副所长吴连杰把这些法轮功学员都送到照阳村干活,给看守所挣钱,男的白天上山砍树,晚上回来挑参,女的洗参、当小工、擦玻璃。在照阳干了七天活。崔庆科被非法关押一个月,被派出所勒索三千元才释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