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66449
中文姓名:
李洪富
姓名拼音:
Li Hongf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酒泉市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二零零一年四月,由恶警李洪富,张延江非法把李景芝,路亚蓉绑架到劳教所,劳教一年。恶警李洪富,张延江还骗取两家各三百元;李洪福、张延江等四人用皮带等物器殴打权振伟,强行绑架权振伟回当地看守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九日,玉门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首恶邹红、徐平等人伙同玉门东镇派出所以炼法轮功为由,非法把法轮功学员陶玉娥强行从家中绑架,关押在玉门市看守所,三十天后以取保候审为由向家人勒索现金六千元,同时酒泉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首恶 李鸿福、黄寿德,陈东、张延江、牛玉龙等人非法以威逼诱骗的手段逼逼供出其他法轮功学员,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将陶玉娥非法关押在酒泉看守所迫害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酒泉肃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拦路绑架法轮功学员张爱君,捏造了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谎言证据将张爱君劳教两年。参与迫害的邪恶之徒有酒泉国保大队队长首恶李鸿福,教导员高庆、张延江,牛玉龙、司机牛波、警察运荣。

二零零零年九月九日至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期間,法轮功学员庞小龙多次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三次。其中参与迫害的警察有首恶李鸿福,陈建华、张延江、沈威、牛玉龙、党睹光、富某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酒泉肃州区公安分局恶警犯罪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30/甘肃酒泉肃州区公安分局恶警犯罪事实-310200.html
甘肃酒泉玉门市公安局恶警犯罪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19/甘肃酒泉玉门市公安局恶警犯罪事实-24806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