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三月的一天,通贤镇派出所所长邓世华、副所长谢炳毅、警察王永富等伙同石鼓乡治安员丁炼,闯到邹家乱翻乱抄,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和磁带,并绑架了邹君秀,非法拘禁在派出所一天多,强迫其大嫂交了借来的一千五百二十元现金,才放了邹君秀回家。从此以后,派出所的恶警不时地闯到邹君秀家骚扰、抢劫。
二零零三年三月的又一天,白乡村三社社长张建东妄图占邹君秀的便宜,来到邹家对邹动手动脚,遭到邹的抵制。张没得逞就向派出所恶告,说邹还在炼法轮功,还有大法资料等。派出所所长邓世华第二天就带人将邹君秀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又一次抢走了大法书籍和资料。邓世华次日将邹送回家后,又抢走了电视机和VCD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