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秋,因印真相传单,王明光和几个法轮功学员被抓捕入狱,非法劳教。被劳教期间,王明光主动邪悟、配合恶人“转化”其他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王明光被减刑释放。服刑期间,她向中共保证回去后把本地区的法轮功学员都“转化”。曾恶狠狠的说:我坚决把临沂市真修的都挖出来。在她的策划、建议、鼓动下,市“610”于2002年1月开始在临沂办洗脑班,残酷迫害临沂市三区九县的法轮功学员,(临沂市610洗脑班设在临沂水利技校院内,长期关押法轮功学员不受时间限制,实际上是私设的公堂)。由于王明光善于狡辩、很会煽情表演,成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干将”。
刚开始,本着对大法、对王明光负责,有法轮功学员向她劝善,她不但不悔悟,反而把向其劝善的法轮功学员诱骗到洗脑班,强迫“转化”。第一期洗脑班,她竟把自己的女婿(当时很坚定)骗进洗脑班,强行“转化”。
二零零二年末,王明光向省劳教头们写汇报信,吹嘘自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成绩”,深得邪党的青睐。她这封信后来被作为“典型”向全省推广。
在洗脑班里,王明光经常采取各种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脸上、手上、骼膊、身上写骂大法的恶毒语言;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不准出屋门,不准与任何人交谈、接触,不准外出上厕所;面壁罚站、坐小板凳;长期的熬夜不让睡觉;对绝食抗议非法迫害的学员,强行野蛮的插管灌食,逼其转化;搞伪善恶作剧,逼迫学员给家人下跪,株连家人生活和工作等;羞辱、侮辱法轮功学员的人格,威胁劳教、判刑等进一步的迫害坚定的大法弟子;强制被迫转化的学员去迫害其他学员,不从的话就说是没转化,再次遭到迫害;长期不停的用打电话、上门骚扰等方式干扰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正常生活;用特务手段,利用“犹大”、邪悟者追踪流离失所大法弟子,搞刺探等等。
十多年来,临沂市被虐杀的法轮功学员都与王明光直接或间接的迫害有关系,如:蒙阴县的张德珍、吕震,兰山农村合作银行的周向梅,沂水县的王永东,兰山区的刘汉友、侯爱卿等法轮功学员。
临沂市河东区法轮功学员刘永进被绑架到洗脑班,遭受了王明光等“610”邪恶之徒七天七夜残酷折磨。后被关押在人间地狱─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山东临沂市十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迫害)
二零零二年,法轮功学员刘本华、裴琳英被诱骗到临沂市沂州宾馆“转化班”。犹大王明光、段好渔、李俊卿等被“六一零”阎志刚等人利用,用伪善谎言迷惑“转化”刘本华和裴琳英,妄图逼迫她们放弃修炼大法。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日左右,当时被绑架的孙茂芹、赵小伟等大法弟子被关押到临沂市洗脑班。临沂市六一零洗脑班不法人员苏伟、李媛、崔梅、吴琳及邪悟者王明光、孙茂兰等参与对孙茂芹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号,恶警将大法弟子包西菊及其女儿非法关押到蒙阴县看守所。蒙阴县公安“六一零”恶警将包西菊的女儿超期关押至七月十五号,勒索七千元后才放人。包西菊被非法拘留一个月,但在二十八天时,恶党人员又以维护奥运为名,又把包西菊劫持到临沂市洗脑班迫害。
在临沂市洗脑班,包西菊和其它法轮功学员都被单独关押,临沂市王明光等十几个恶人围着大法弟子包西菊轮番进行精神摧残,强行灌输邪党的歪理邪说,包西菊始终坚持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恶徒们枉费心机。蒙阴县公安“六一零”恶警一直将包西菊非法关押至八月二十五号、勒索三万三千元后才放人。
二零零八年黄历十月二十二日,刘建华、王西爱被沂南县公安局绑架后送到看守所,一个星期后临沂「六一零」「洗脑班」迫害,被强行灌输不正当思维,让帮教王明光等人邪悟诽谤,强迫喝酒算是转化,恐吓两人。
追查山东省临沂市六一零洗脑班成员王明光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二零一零年五月十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临沂市政法委书记李洪海;临沂市六一零洗脑班成员王明光、苏伟、李媛、崔梅、吴琳、孙茂兰、段好渔、李俊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