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66528
中文姓名:
许东武
姓名拼音:
Xǔ Dōngwǔ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草市镇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草市镇政府人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弟子付文权(男,四十五岁)因上访被截回并遭到肉体迫害。回家后,草市镇里的许东武、刘德宝、杜岳等人到他家逼他写不进京的保证书,被付文权拒绝。草市镇镇长兼派出所员警的王继先以罚钱勒索,否则就抓人,付文权的母亲交的钱,多少不详。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市清原县草市镇迫害案例简述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23/辽宁抚顺市清原县草市镇迫害案例简述-24820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