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66531
中文姓名:
潘洪禄
姓名拼音:
Pān Hong l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辽宁省清原县草市镇泡子沿村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省清原县草市镇泡子沿村村支书。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因同村有法轮功学员进京去上访,好多大法弟子被劫持到草市镇政府大会议室,大概被关押了一天一夜被放回。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大法弟子辛奎(女,三十七岁)在本村村民家讲真相,被村支书潘洪禄恶意举报,后来在当时不明真相的村民所谓的作证下,被警察李祥辉等强行绑架到草市公安分局,被勒索五百元后放回。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大法弟子金丽霞(女,三十八岁)在本村讲真相,被村支书潘洪禄恶意举报,草市镇政府派出所李洪斌带人到她家非法搜查找到一个小纸条,第二天将金丽霞和丈夫、小姑子绑架到草市派出所,丈夫和小姑子各被勒索五百元后放回,金丽霞于一月二十三日被送往清原大沙沟拘留十五天后,于二月九日以所谓“扰乱社会秩序”为名被诬送一年半劳教后将其送到了马三家教养院。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大法弟子辛永利(男,四十四岁)在本村讲真相,被村支书潘洪禄恶意举报,草市镇政府管政法的带人到他家非法搜查,看到一张小纸条,第二天村支书潘洪禄又找当时还不明真相的村民邵永喜作证说辛永利去他家讲过真相,下午草市派出所的王占山、王聪(可能是县里来的)李祥辉等人将辛永利和妻子还有妹妹绑架到草市派出所,辛永利和妹妹各被勒索五百元后放回,而妻子却被诬定一年半劳教。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左右,大法弟子辛梅(女,三十九岁)讲真相被村支书潘洪禄恶意举报,遭草市公安分局王占山及当时还不明真相的李祥辉等人绑架至分局,勒索五百元后放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市清原县草市镇迫害案例简述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23/辽宁抚顺市清原县草市镇迫害案例简述-24820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