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一年有人举报原单位领导层贪腐问题,上级纪检工作组到单位查帐,事实是单位做了两套帐,一套内部帐,一套外部帐,当时工作组都是通过党办主任王维信找人谈话了解情况。王维信为了掩盖与和他有利益关系的杨旭生副总的贪污事实,逃避法律追究责任,栽赃陷害本单位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把罪责都嫁祸到任财务工作的法轮功学员身上。
单位里有三位法轮功学员,学员甲是财务处长,从未因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曾主动放弃数十万元的办公楼装修工程回扣,为公司节省了大量成本。学员乙与毕代红也先后在单位下属宾馆任财务部经理。
同时单位煽动职工对法轮功的仇视,对职工说,因为毕代红去北京上访被抓,拿不到年度精神文明奖,使得一些职工对单位里的几个学员非常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