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66930
中文姓名:
李正发
姓名拼音:
Li Zheng fā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宾县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新宾政法委电话:0413-5022148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民主街
邮编:113200  区号:024
书记 024-55080010(办) 024-5033226 副书记 024-5080029(办)
副书记 024-5080183(办) 副书记 024-5080087(办)
综治办副主任 024-5080029(办)
稳定办副主任 024-5080183(办)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宾县政法委。

二零零零年九月,孙玉莲进京上访回来后,新宾县政法委、派出所匡庆威等人让她上派出所谈话,派出所强迫她交保证金三千元,进京费用一千元,政法委罚款三千元。将孙玉莲劫持到新宾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之后政法委李正发等人又将孙玉莲劫持到抚顺市吴家堡劳教所强化洗脑迫害一个月。往返费用八百元都由孙玉莲自己掏钱。又非法停发她九个月工资五千九百元,木奇派出所也向孙玉莲勒索两千元(遣返费)。当时参与迫害者:政法委宋俊林、李柱(后改名叫李泽坤)、徐杰,派出所匡庆威、张杰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新宾县法轮功学员孙玉莲多次被迫害和勒索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7/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11月17日发表)-249321.html#111116225159-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