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地址:
本溪市公安局 市府路9号 市国保大队二大队大队长 陈金宝
手机;13941453666
迫害事实:
2004年9月19日零点10分左右,本溪市国保支队便衣马××、张××、迟××等人破窗而入(吴俊阳流离失所之处),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强行绑架吴俊阳。吴俊阳质问他们,拿出手续来,否则就是违法的。其中一便衣说:对你们不需要法律手续,并抄走笔记本电脑一台,而后强行将吴俊阳带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本溪吴俊阳被折磨得伤痕累累、双目失明死亡(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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