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7059
中文姓名:
李明波
姓名拼音:
Li Mingbo
性别:
职务职称:
书记
工作单位名称:
咸宁市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李明波 8126269(办)8126485(办)8126365(办)
迫害事实:
湖北浠水人,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参加工作。

一九九八年八月至二零零零年二月任咸宁市市委书记。
二零零零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任咸宁市市委书记、咸宁市人大主任、党组书记。
二零零六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任湖北省常委、省总工会主席、省委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二零零八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任湖北省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任中央第五地方巡视组副组长。
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任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副组长。
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十月任湖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第一组长。
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任湖北省炎帝神农故里建设基金会会长。
二零一五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湖北省炎黄文化研究会会长。
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今(二零二二年)任湖北省大型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会长。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六日,湖北省地级咸宁市正式成立。从此至今,咸宁市经历了七个市委书记(李明波、许克振、黄楚平、任振鹤、李建明、丁小强、孟祥伟)。每个市委书记在任职期间,与政法委、“610”、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司法局局长(三任局长李卫国、叶平、胡江玲)共同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形成集团犯罪。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期间,李明波书记在位八年,历经多人的配合,包括三个政法委书记(张正新、田丰、马国宪)、三个公安局局长(陈锦华、田丰、马国宪)、两个“610”主任(饶鹏、阮明贵)、两个中级法院院长(王金渠、侯旺发)、一个中级检察院检察长(熊传经)、一个司法局局长(李卫国),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政策,无数人因此受屈辱遭迫害。

李明波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任咸宁市市委书记期间迫害法轮功的主要罪行:执行江泽民的命令,绑架法轮大法咸宁市义务辅导站负责人、绑架依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大办洗脑班、非法劳教、非法抄家抢劫财物、非法判刑、迫害致死、迫害致疯、滥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诬蔑、诽谤法轮功,毒害世人。

在这期间,市委书记李明波安排咸宁市组织部部长程颖(已遭恶报被判刑十年)牵头在咸宁市县大办迫害法轮功学员思想的洗脑班,包括131宾馆洗脑班、温泉韵泉宾馆洗脑班、温泉粮食局招待所洗脑班、温泉浮泉山庄洗脑班、温泉办事处洗脑班、通城县精神病院洗脑班、通城县教委招待所洗脑班、咸安区邪党党校洗脑班、咸安区八斗角洗脑班、赤壁市看守所洗脑班、通山县看守所洗脑班、崇阳县看守所洗脑班、嘉鱼县看守所洗脑班,等等。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时,把劳教所用来作为迫害法轮功的手段,劳教制度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劳教直接绕过司法程序,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这为中共当权者迫害法轮功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市党委书记、政法委、“610”可以任意把法轮功学员绑架送去劳教,甚至可以直接加劳教期。劳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手段,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在劳动教养所(院)遭受折磨、精神摧残,百余种酷刑触目惊心。在真相逐渐被揭露出来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邪恶的劳教制度被正式废止。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期间,咸宁市县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76人:罗岳峰、钟首帮、周国强、杨祥仙、冯小米、雷萍、魏玉仙、张平英、王立新、吴忠伦、冯小英、章琪、方锦莲、李慧萍、苏小莲、杨小勇、吴卫华、陈建平、石幽燕、陈才望、杨冬香、蔡会兰、陈新华、陈谦、周克利、陈卫群、陈利群、熊春枝、陈益群、陈腊荣、胡伟、李学红、李建辉、任会芳、罗瑛、邹注娇、洪海华、雷江平、汪义元、刘爱民、汪芹、王瑶霞、李红荷、黎冬元、王国平、汪礼迪、徐长虹、李世文、向德斌、龚品南、李敏才、高志、何平、罗桃英、张值林、魏月秀、魏玉仙,等等,有的被非法劳教多次。

几乎每个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被入室抢劫过,现金、书籍、电器、炼功服,等等,都被抢去,没有收据。由于人数、频率太多,简直无法统计。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期间,咸宁市县有1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年龄最小的二十三岁,年龄最大的六十七岁。他们是:
◇金传香,男,五十四岁,原通城县一瓷厂职工。二零零零年下半年含冤离世。
◇张玉燕,女,二十三岁,原嘉鱼县牌洲湾镇居民。二零零二年三月含冤去世。
◇张亚琴,女,三十四岁,原嘉鱼县城关人。二零零二年四月下旬含冤离世。
◇陈金莲,女,二十三岁,原嘉鱼县高铁镇居民。二零零二年六月初八不幸去世。
◇雷有序,女,五十三岁,原咸安医院妇产科医生。二零零二年九月被迫害去世。
◇魏秋荣,女,五十六岁,原通城县人。二零零二年秋含冤离世。
◇张仲林,男,五十一岁,原通城县机关工委党委书记。二零零二年腊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
◇舒祖四,男,五十多岁,原通城县上阔田农民。二零零三年二月含冤去世。
◇徐玉凤,女,四十六岁,原咸宁市装饰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十月八日含冤离世。
◇郭孝炎,男,六十七岁,原嘉鱼县牌洲供销社退休职工。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含冤离世。
◇陈青,女,七十五岁,咸安区居民。二零零四年元月含冤离世。
◇张建清,女,六十岁,原咸宁市温泉医院医生。二零零四年六月含冤离世。
◇周星星,女,五十三岁,咸安区居民。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含冤离世。
◇刘爱民,女,五十八岁,原咸宁市温泉建筑公司职工。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含冤离世。
◇巨淑敏,女,五十八岁,原赤壁市蒲纺集团职工。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含冤离世。
◇张桂珍,女,四十二岁,原赤壁市蒲纺职工。二零零六年二月二日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依法上访,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到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等场所。据详细调查,咸宁羁押场所对法轮功学员普遍施以酷刑摧残,酷刑多达几十种,例如:群殴,冷冻,暴晒,蚊叮虫咬,憋大小便,连续几天、十几天剥夺睡眠,电击,吊铐,死人床,关铁笼,性骚扰,野蛮灌食,“五马分尸”,精神病院,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等等,导致多人致死、致疯、致残、流离失所、家庭破裂、妻离子散等悲惨结局。狱警故意违犯法律,故意使用酷刑,故意折磨法轮功学员,有的导致被虐杀。赤壁市刘晓莲就是在看守所被故意使用“五马分尸”、“毒针摧残”等酷刑虐杀的。这种大恶事发生在李明波任咸宁市市委书记期间,作为主持全面工作的李明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17/迫害法轮功-湖北省咸宁市历任邪党市委书记罪恶簿-449603.html
湖北咸宁市参与迫害者犯罪记录(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9/湖北咸宁市参与迫害者犯罪记录(上)-24925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