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宁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张道才,在法轮功学员汪礼迪、徐长虹、余劲光上诉时,他参与迫害,维持原判。
二零零三年,法轮功学员蔡会兰在家中被恶人绑架,并被咸安区伪检察院非法逮捕,她的丈夫是建筑老板,被敲诈了好几万元钱,她仍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诬判三年。蔡会兰不服诬判,依法向咸宁市中级法院上诉。上诉后的法轮功学员蔡会兰在二审时做了无罪辩护,当问及法官最后结果时,法官说:法轮功(被构陷)案子我们做不了主,要市610拍板。摄于咸宁市610主任阮明贵和咸安区610主任王甫香的淫威,法官只好维持原判。蔡会兰曾被送到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两年多。
绑架责任人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程乐斌;法院审判长张道才,审判员阮建,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杨怡泉、朱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