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嘉廷,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参加工作,一九九五年由中共邪党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省长助理,调任中共邪党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省长。
李嘉廷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一年六月辞去省长职务为止,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一年多的时间里,与邪党云南省委书记令狐安、政法委书记秦光荣、省委副书记王天玺(云南主管打压法轮功的“610”的总头目)等一起在云南极力迫害法轮功。从政府行政组织、经费等对这场迫害给予了充分支持配合。迫害法轮功初期云南省政府一次就拨出四百万元作为所谓“转化”启动专项经费。
在其任职期间,已知孔庆黄、陆建忠、王星、蔡邦花、谭再芝、李郝晓、何美华、杨王芬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数十人被判刑,近二百人被劳教,被抄家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很多家庭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迫害还导致许多家庭常人不堪受辱,气恨而亡。
善恶必报是天理,李嘉廷迫害善良的恶行必遭天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