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鲅鱼圈区国保大队人员去盖州市看守所认人,第30天时盖州市看守所出具释放证明书,但他们并没有放人,却把辽宁省营口市大法弟子王惠敏交给鲅鱼圈国保大队派去的两名警察手里,直接用车带到鲅鱼圈看守所,他们自行出具逮捕书让看守所关人。次日恶警让其照相,她不配合,一名叫赵伟的恶警用力打其脸部,她的上牙当时就被打松动了。判决书下来,她要求上诉,法院谎说上诉时间过期(实际未过)以此扣押上诉材料。
当时参与给其判刑的有审判长──王业家;审判员──丁玉玲、宋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