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辽宁省营口市大法弟子王惠敏被看守所的狱医强行注射不明针剂,扎后恶心呕吐。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被转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四小队,刑期六年。时间从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止。
为了逼迫写所谓的四书,在一天晚上毕波串通犯人王鹏,高凤、王颖等人,将她的衣服剥掉,只剩裤头背心,拖到水房,用水龙头往其身上浇水,一面浇一面逼问她写不写保证。浇了大约十多分钟,她大喊了一声:“住手!” 她们惊呆了,住手了,但是犯人仍然逼她写。
第二天迫害继续,犯人王鹏在监舍用力踢她的肋骨、腿。毕波用拖鞋抽打其脑袋,鞋底都被打折了,无休止的迫害,每天都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