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辽宁省营口市大法弟子王惠敏被看守所的狱医强行注射不明针剂,扎后恶心呕吐。二零零五年七月五日被转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四小队,刑期六年。时间从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止。
有一次王惠敏因为建议管教犯人给大法弟子合理记录劳动产值,被犯人张素春举报给郭桂杰队长,(现升为干部)她被叫到办公室,队长厉声问其为什么袒护大法弟子,并用电棍电击其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