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67499
中文姓名:
熊萍
姓名拼音:
Xiong P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咸安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院长:徐红兵
刑事庭审判长:李拥军、廖鹏、徐燕、刘英
书记员:王义超、章娜、李俊、徐立、董莉
陪审员:陈元会、舒九海、陈凯兵、熊盛景、李继平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109号 ,邮编:437000
电话:0715-8322545(办)
刑庭:0715-8328276(办)
李拥军,刑庭庭长,0715-8314275(办),0715-8123355(宅),手机13972850989
刘英,刑庭副庭长,0715-8328276(办),0715-8329988(宅),手机1387215833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咸安区法院书记员。

咸安区法院书记员熊萍;参与迫害对法轮功学员黄彬、徐长虹、余劲光、汪礼迪的非法审判。

二零零三年,法轮功学员蔡会兰在家中被恶人绑架,并被咸安区伪检察院非法逮捕,她的丈夫是建筑老板,被敲诈了好几万元钱,她仍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诬判三年。蔡会兰不服诬判,依法向咸宁市中级法院上诉。上诉后的法轮功学员蔡会兰在二审时做了无罪辩护,当问及法官最后结果时,法官说:法轮功(被构陷)案子我们做不了主,要市610拍板。摄于咸宁市610主任阮明贵和咸安区610主任王甫香的淫威,法官只好维持原判。蔡会兰曾被送到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两年多。

绑架责任人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程乐斌;法院审判长张道才,审判员阮建,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杨怡泉、朱晚英。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法轮功学员余劲光因在“竹文化节”之前在公路旁挂“法轮大法好”、“全球公审江泽民”等条幅,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汤逊湖洗脑班诛心洗脑,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判刑三年半。余劲光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市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绑架责任人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左水生;法院审判长李拥军,审判员何利平,陪审员李银珍,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杨怡泉、朱晚英。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法轮功学员徐长虹被绑架到“温泉武汉疗养院”洗脑班诛心洗脑,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审判,在法庭上,当汪礼迪高声喊“法轮大法好”时,徐长虹接着喊“真善忍好”,却遭到法警打嘴巴,把嘴巴打出血,被判刑三年。徐长虹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市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绑架责任人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程乐斌;法院审判长李拥军,审判员何利平,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杨怡泉、朱晚英。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法轮功学员汪礼迪因在“竹文化节”之前在公路旁挂“法轮大法好”、“全球公审江泽民”等条幅被绑架到“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汤逊湖洗脑班诛心洗脑,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审判。在法庭上,汪礼迪高声喊“法轮大法好”,徐长虹接着喊“真善忍好”,却遭到法警打嘴巴,把嘴巴打出血,被判刑三年半。汪礼迪依法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法官董伟只是问了问情况,没有开庭审理,上诉被非法驳回,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市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绑架责任人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皮剑、易鸿君;法院审判长李拥军,审判员何利平,陪审员李银珍,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杨怡泉、朱晚英。

二零零九年,黄彬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十月,被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诬判五年。黄彬不服诬判,依法向咸宁市中级法院上诉。但是,中共法院在邪恶的610的遥控下,仍然非法维持原判,黄彬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受尽凌辱。

绑架责任人邹卫国、曾国华、黄顺安、但军民;法院审判长李拥军,审判员刘英,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胡爱玲、李文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2/7/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历年来参与对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438661.html
湖北咸宁市参与迫害者犯罪记录(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9/湖北咸宁市参与迫害者犯罪记录(上)-249251.html
迫害证据证词: